“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先生如是说。在唐朝,师之责或许仅限于此。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的职责已然有所扩大化,教师须得练就一身“通天”的本领,才能做“好”一名教师。
雨荷小讲坛,丽三人都知道!这便是丽华三小的校领导们为全面提升老师的综合素质专门开设的小课堂。在这里,专业而优秀的导师,呈现了一节节精彩的小课堂,引领着全校老师前进的步伐。5月17日下午四点,雨荷小讲坛再度开讲,报告厅内,一次题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讲堂正在精彩直播。
本次法律讲堂,我们请来了江苏瑞江法律事务所的潘尧龙律师。冷冰冰的法律条文着实无趣,然而潘律师的小课堂却并非枯燥乏味的说教,他呈现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将法律知识藏于案例,在有趣的互动中老师们不知不觉地掌握了与学校、与教师、与学生相关的众多法律知识,如此深入浅出的讲解,形式活泼,内容有趣,人人都道受益匪浅。分享心得时,有老师说:“作为班主任,存储了这些法律知识,我们以后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便能做到心中有数不慌乱,调用所学法律知识,采取最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大程度上保护学生,并保障学校及老师的权益,这节法律知识课,值得点赞!”
知法于心,用法于行,所学为所用,知法、懂法的教育工作者叫学生放心、叫家长放心。而我们,向着“全能型”教师的目标,又进了一步!